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三十四条有效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或者进入隧道行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在夜间照明良好路段行驶时,不得开启远光灯。机动车临时停车时,应当紧靠道路右侧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者右转向灯。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