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旅游区、步行街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观光游览等实际需要,可以在旅游区、步行街区内设置观光游览线路,供观光游览车辆行驶。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