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条有效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违法建筑处置决定书面告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单位,并向社会公开。组织或者个人就违法建筑申请办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网络等手续的,违法建筑处置决定执行完毕前,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单位不得办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6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