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条例/第四章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项目性质、项目投资、项目建设条件、市政管线布局、用地指标等事项,并与相关政务服务平台进行衔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互通,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6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