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12345热线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本省建设全省统一的12345热线一体化服务信息系统,推进与承办单位、有关机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热线工作机构应当根据业务需求及时向同级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推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新媒体等与12345热线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