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立法条例第二十条已修改列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议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27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