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
部分修改的自治条例案和单行条例案,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后,由法制委员会提出该自治条例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单行条例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修改该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决定草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
自治条例被废止的,除由新制定的自治条例规定废止的以外,由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单行条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单行条例规定废止的以外,由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地方法规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