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燃气安全与事故预防、处理第五十一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破坏燃气设施和盗窃燃气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5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