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燃气安全与事故预防、处理第四十九条有效燃气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由有关人民政府组织应急管理、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以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事故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5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