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燃气安全与事故预防、处理第四十七条有效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者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方案,组织抢险、抢修;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根据有关情况启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5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