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燃气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承担相关应急任务。因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而增加的成本费用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