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火锅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保障疏散通道畅通,规范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卡式炉等动火作业管理,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严防燃气油气泄漏、火灾等风险隐患。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