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条有效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信用评价,监督、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