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三章 形式和范围第十五条有效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