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承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责任,履行网络信息安全义务。涉及个人信息的,依法承担个人信息处理者责任,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