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网信部门统筹协调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机制,加强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按照规定统一发布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