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养老机构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营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养老机构应当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