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旅游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应当由综合执法部门实施的,依照其规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