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旅游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二条有效文化和旅游、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体育、海洋发展、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当建立旅游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旅游执法信息共享、联动响应和执行协作,依法查处旅游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