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鼓励依托海滨、温泉、中医药等资源优势,开发保健养生、中医康养、康复疗养等康养旅游产品,建设康养旅游项目,加快推进“中国康湾”建设。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