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第四章 其他规定第四十八条有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法规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