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安全管理措施第二十三条尚未生效提供学生住宿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落实值班、巡查责任。提供的宿舍和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男生、女生的不同特点加强安全管理。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