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立法条例/第四章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报批、公布和解释第二十九条有效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时,应当提出书面报告,并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及其说明和有关资料。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