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内河航运条例/第六章 发展与保障第七十五条有效相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内河航运人才交流和职业教育培训,支持高等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和开展相关培训,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式,培养专业人才,为内河航运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相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引进内河航运领域紧缺专业人才,保障重点岗位人才需求。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