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条例/第六章 融合发展第四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聚焦特色优势产业,以开发区、产业集群等为载体,在政策协同、主体培育、数智技术攻关、创新成果应用、产业生态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分行业分领域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