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先进制造业,是指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超前布局等,应用先进的技术、工艺、材料、装备和数据等新型生产要素,采用先进的生产组织方式和制造模式,以新质生产力为显著特征的制造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