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和业主组织/第二节 业主大会第二十七条有效一个专有部分有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应当推选一人行使表决权。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在业主身份确认的前提下,可以采用视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改进业主大会表决方式。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建立业主决策信息平台,供业主和业主大会免费使用。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