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九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可以聘请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九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九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