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2004年4月9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