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市民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定期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设备配置、专业人员配备、运营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定,并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

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