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五章 医养康养结合第四十三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区域内资源禀赋,打造康养小镇、康养园区等康养载体,开发地方特色品牌康养项目,满足多样化养老消费需求。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