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