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理教育、生命教育等预防犯罪相关教育,使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提高自我管控能力。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