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 成立登记第十一条有效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登记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五)章程草案。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3月12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