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五章 教育教学第三十二条有效学校应当加强体育、美育、劳动、健康、职业启蒙教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相关课程。学校应当保障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两小时,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四个课时,每年举办春季、秋季学期两次校级综合性运动会或者体育节,每年开展一次艺术节或者展演展示活动。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