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烟草专卖条例/第二章 烟叶种植与收购第七条有效烟叶产区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烟田保护与粮食安全和乡村产业振兴,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在基本烟田保护区推行科学的粮烟轮作制度,不断提升优质烟叶原料保障水平。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