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烟草专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对检举、协助查处烟草专卖违法案件的有功单位或者个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