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加强对家政服务人员先进事迹和职业精神的宣传,提升家政服务人员职业认同感、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重家政服务人员的良好氛围。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