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家政服务条例/第三章 促进发展第二十三条有效支持家政服务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家政服务领域的应用,依托机器人等设备拓展家政服务消费场景,探索全生命周期服务,满足各年龄段不同群体的服务需求,实现家政服务供需的精准匹配。支持培育平台型互联网家政服务机构,鼓励机构探索建立具有产品发布、信息归集和查询、评价反馈等功能的服务管理平台,提高家政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