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第四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