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倡导新型婚育文化,因地制宜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敬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发挥村规民约积极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鼓励各地利用乡村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农牧民婚丧嫁娶等提供普惠性社会服务。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