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使用管理第十六条有效通信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电梯轿厢内移动通信信号覆盖,研究推进智能电梯信息安全工作。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