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九章 公布第六十六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报经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3月20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