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定期组织举办全市综合性冬季运动会。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选择举办滑冰、滑雪、冰球、冰壶、雪地足球、冰盘、冰上龙舟等单项冰雪运动赛事。

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承办冰雪运动赛事活动,制定和完善有关赛事活动的资金奖补措施。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