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