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与农业普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农业普查工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