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代表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登记。外国企业申请办理代表机构登记,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