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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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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章 登记事项

第二十条

有效

代表机构设立、变更,外国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告。

代表机构注销或者被依法撤销设立登记、吊销登记证的,由登记机关进行公告。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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