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章 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第二十八条有效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