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 登记程序第十五条有效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